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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周伟1 发布日期:2013-04-08 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系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面试测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以及专利展示演示或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审阅答辩。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财务组:负责考生身份核准、考试面试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收费、工作款项保障。

纪检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录取原则

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400名,其中:普通类170名,对口高职类70名,特长类160名。“9+3”高职单招名额另行公布。

(一)普通类、对口高职类招生专业、计划